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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
发布时间:2017-03-15 00:00:00

·        来源: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编者按:201735,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为此,特邀请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研究员就我国机动车污染现状及综合治理对策进行分析解读。

丁焰研究员介绍,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产销量已连续八年保持世界第一。2016年汽车产销量均超过2800万辆,占全世界产销量的四分之一以上。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9亿辆,其中汽车1.94亿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2015年排放量达到4532.2万吨,其中氮氧化物(NOx584.9万吨,碳氢化合物(HC430.2万吨,一氧化碳(CO3461.1万吨,颗粒物(PM56.0万吨,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近年来的大气污染来源解析研究表明,机动车排放已成为许多大中城市细颗粒物(PM2.5)的首要来源,北京、上海(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广州等特大型城市的机动车排放为细颗粒物的本地首要污染源,分别占31.1%29.2%21.7%
 
    

高排放机动车是污染治理的重点
       丁焰研究员介绍,高排放机动车是指排放强度高、排放量大、污染严重的机动车辆,主要包括使用强度高的柴油车(含货运、公交、市政等车辆)、运行里程长的出租车,以及黄标车和老旧车(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指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
 

       2015年全国汽车保有量中,国一前标准的汽车257.8万辆,国一标准汽车1118.8万辆,国二标准汽车1301.1万辆,国三标准汽车8338.5万辆,国四标准汽车4927.3万辆,国五标准汽车226.2万辆,分别占总保有量的1.6%6.9%8.0%51.6%30.5%1.4%。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国一前标准的汽车,其排放一氧化碳1150.7万吨、碳氢化合物145.6万吨、氮氧化物166.1万吨、颗粒物22.8万吨,占汽车总排放量的38.2%40.6%30.8%42.3%。这部分车全部属于黄标车的范畴,保有量小但排放量占比巨大,因此国家出台淘汰高排放黄标车政策就是要在影响最小的情况下获得最大的环境效益。



重型柴油车是环保监管的重中之重

2015年,全国柴油车中的重型载货汽车保有量536.6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3.3%,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达到281.4万吨和32.5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52.2%60.5%。在大气污染严重的京津冀地区,重型柴油车达到59.52万辆,其排放氮氧化物和颗粒物37.41万吨和4.48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53.3%82.8%
 

 

 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对高排放车辆的监管
    治理重型柴油车、营运汽油车、黄标车和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务。目前,环保部门对机动车的环境监管能力普遍较弱,开展道路现场监测和执法工作难度很大,因此,必须依靠科技手段加大对高排放车辆的识别和监管。 

近年来,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对适用于高排放车辆现场执法监管的技术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针对便携式车载检测(PEMS)、遥感遥测(RSD)、车载诊断(OBD)等技术开展了大量现场试验工作,研究各类检测技术分散布局和组网技术,提出基于时空关联的数据综合分析与深度挖掘方法,搭建融合不同检测技术、检测数据、污染源特征于一体的综合监管执法平台,建立了“便捷、准确、高效”的移动源现场执法监管体系。通过整套技术体系在典型地区的示范应用,厘清执法监管方法与思路,形成与环境管理部门业务对接的标准流程和技术方法,推进了全国移动源排放现场执法监管进程。
    
丁焰研究员介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这些举措将大幅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同时促进我国汽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