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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新能源汽车国家及地方政策速览
发布时间:2021-07-06 07:16:12

2021年6月新能源汽车国家及地方政策速览

 NDANEV 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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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层面

1. 国家能源局: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
6 月 22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称,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文件指出,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 
2. 工信部:到 2025 年拟形成较为完备的车联网网络安全标准体系 
6 月 21 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体系框架、重点标准化领域及方向,包括总体与基础共性、终端与设施安全、网联通信安全、数据安全、应用服务安全、安全保障与支撑六大类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到 2023 年底,初步构建起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完成 50 项以上重点急需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到 2025 年,形成较为完备的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完成 100 项以上重点标准,提升标准对细分领域的覆盖程度,加强标准服务能力,提高标准应用水平,支撑车联网产业安全发展。 
3. 工信部关于组织推荐 2021 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6 月 18 日,工信部网站近日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 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 2021 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4.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意见 
6 月 15 日,工信部发布《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主要是规范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市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主要定义与技术指标如下:一、座位数:不多于 4 座。二、尺寸要求:长度不大于 3500mm、宽度不大于 1500mm,高度不大于 1700mm。三、整备质量:不超过 750kg。四、车速:30 分钟最高车速大于等于 40 km/h 且小于 70 km/h。五、续驶里程:不小于 100km。六、电池能量密度:不低于 70Wh/kg。七、加速性能:0 km/h~30 km/h 加速时间不大于 10s。八、爬坡性能:通过 4%坡度爬坡车速不小于 20km/h,通过 12%坡度的爬坡车速不小于 10 km/h。
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配电网、储能、充电桩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6 月 8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 15 部门下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 15 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构建县城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推广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智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应用,提高生产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推广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加强配电网、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6. 四部门联合印发《能源领域 5G 应用实施方案》 
6 月 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能源领域 5G 应用实施方案》,提出未来 3~5 年,围绕智能电厂、智能电网、智能煤矿、智能油气、综合能源、智能制造与建造等方面拓展一批 5G 典型应用场景,建设一批 5G 行业专网或虚拟专网,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研制一批满足能源领域 5G 应用特定需求的专用技术和配套产品,制定一批重点亟需技术标准,研究建设能源领域 5G 应用相关技术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安全防护体系,显著提升能源领域 5G 应用产业基础支撑能力。 
7. 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燃料电池汽车测试规范》 
6 月 11 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燃料电池汽车测试规范》(试行版),要求各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在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中按照测试规范实施。《测试规范》中要求在测试过程中采集数据的频率应不低于 5Hz,数据应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明确了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燃料电池系统质量功率密度、燃料电池堆体积功率密度、燃料电池系统低温冷起动四种数据的测试方法,同时还提出了燃料电池汽车纯氢续驶里程的测试条件和测试方法。 
8. 工信部开展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试点工作 
6 月 10 日,工信部开展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试点工作,加快推进车联网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构建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体系,推动商用密码应用,保障蜂窝车联网(C-V2X)通信安全。 
9. 交通运输部公示拟授予天津等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称号 
6 月 7 日,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经综合评议,天津市、石家庄市、衡水市、鄂尔多斯市、苏州市、厦门市、安阳市、襄阳市、十堰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泸州市、兰州市、银川市等 16 个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已达到创建标准,经公安部、商务部同意,拟对上述城市作出验收合格并授予“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称号。
 10. 发改委:编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 
6 月 1 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要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编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11. 交通部公示第 33 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 
6 月 3 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 33 批)公示》,83 款客车入选,其中新能源客车包含 19 款纯电动客车和 2 款燃料电池客户;8款乘用车入选,包含 1 款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载货汽车中有 21 款电动载货车,其中 6 款为换电车辆。 
12. 国家发改委:到 2025 年建设 50 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5 月 30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通知提出,到 2025 年,建设 50 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 75%以上,对区域降碳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培育 50 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实施示范引领行动,形成较强的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 
13. 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 2021 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 2021 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请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 1-5)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14. 两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6 月 7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区块链产业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产业初具规模。培育 3-5 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打造 3-5 个区块链产业发展集聚区。区块链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到 2030 年,区块链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区块链成为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发展数字经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15. 工信部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车积分并行管理年度汇报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 2020 年《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实施情况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9 年全行业的燃油车正积分比2016 年减少了 45%,负积分增长了 2.6 倍。2018-2020 年,全行业转让燃油车正积分 124 笔、426 万分、共 11 亿元;其中,2020 年一年转让的正积分就达 211万分,占前三年交易额的 50%,表明 2020 年企业转型的压力明显增大。 
16. 工信部发布 2021 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6 月 28 日,工信部发布 2021 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将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等要求,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注重协同创新、强化应用牵引,持续健全完善汽车标准体系,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要点从三个方面展开工作,(一)强化规划引领,注重顶层设计,加快“十四五”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汽车标准化工作路线图,研究建立汽车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二)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标准供给,加快战略性新兴领域汽车标准研制,持续完善传统汽车与基础领域标准,开展绿色低碳及智能制造相关标准研究,研究制定摩托车领域技术标准;(三)深化国际合作,加强标准法规协调。 
17. 市场监管总局:特斯拉召回部分进口和国产 model 3 和 model Y 车辆 
6 月 26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特斯拉将召回 211256 辆国产 Model 3 和 38599 辆国产 Model Y 以及 35665 辆进口 Model 3。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主动巡航控制系统问题,易造成驾驶员在以下情形误激活主动巡航功能:当车辆处于 D 挡,驾驶员再次拨动右侧控制杆试图切换挡位时;在车辆急转弯,驾驶员误触碰并拨动右侧控制杆时等。主动巡航控制被误激活后,如果车辆设置的巡航速度不是当前车速,且当前车速低于设定速度时,车辆会加速到设定速度,出现车辆速度突增情形,会影响驾驶员的预期并导致车辆操控误判,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车辆发生碰撞,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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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层面

1. 济南:车企每发布 1 款新能源车型奖励 100 万 

6 月 18 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进行发布解读。《政策》主要提出了推广新能源车消费、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差异化交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等 5 个方面的 20 条措施,构建了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加快推广应用的政策体系。《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中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政策主要有四处亮点:一是加大新能源汽车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投资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 2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 万元。二是鼓励本地车辆生产企业根据我市新能源车辆应用情况积极开发新车型,扩大应用场景,通过让利优惠等措施,推广应用。对获得新能源整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每发布 1 个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公告,给予 100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 1000 万元。三是支持建设新能源汽车电子实验室。按照实验设备投资额 20%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四是鼓励购置燃料电池汽车。对在我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燃料电池汽车新车(含客车、环卫、园林专用车、轻中卡、重卡等),按照省同期财政补贴标准给予 1:1 地方购置补贴。 

2. 北京:以充换电设施充电量为基准给予企业适当补贴 

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本次充换电设施运营考核将以充换电设施的充电量为基准,结合对充换电站运营的考核评价等级,给予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企业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评选充换电服务示范站,并加大奖励支持。文件显示,申请运营考核奖励的充换电设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充换电设施产品、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二)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有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等相关内容。(三)充换电设施应具有责任保险或财产损失保险,且与场地权属(管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有关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四)充换电设施应接入市级充电设施管理平台,满足功率接入要求,并实现充换电设施状态信息互联互通。

3. 安徽发布《安徽省“十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近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十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及:整车引领,配套协同,着力巩固和提升整车企业龙头带动作用,鼓励整车企业牵头开展跨界合作,加快由制造业向服务业延伸,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骨干整车企业成长为生态主导型企业;全面提升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软件配套能力,持续完善充换电、氢燃料供给、智能交通路网及数据平台等基础设施布局,推动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人工智能等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健全配套基础设施体系方面,有序布局氢燃料供给体系。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促进加氢基础设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协同发展为目的,加快推进全省加氢站布局建设。加快完善加氢站设计,建设及运营的管理规范和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作用,鼓励能源公司及社会资本参与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联合建站集约优势,探索“加氢-加油-加气”综合能源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站建设,优先在产业基础好、氢气资源有保障、推广运营有潜力的地区建设加氢站。鼓励利用现有加油站进行改扩建,以油-电-氢合建方式推进加氢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4. 上海牵头欲打造最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群 

近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张建明与苏州、南通、嘉兴、淄博、鄂尔多斯等城市以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相关负责人在第六届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大会(FCVC2021)上共同启动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合作项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智能制造推进处副处长陈可乐介绍,随着示范应用工作的开展,上海将充分发挥在长三角一体化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对标行业的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打造产业规模最大、生态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目前,上海依托雄厚的整车制造和八大基础材料与关键零部件优势,先后发布了多款燃料电池车型,基本实现车型全覆盖,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 1908 辆,合计安全运营里程超 2250 万公里,构建了完整的运营体系,城市群资源丰富,形成了纯氢站、油氢合建站等多种模式并存的供氢网络。技术创新方面,由龙头企业为牵头,申请了国内外多种专利。根据规划,上海在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领域,提出了“百站、千亿、万辆”目标,到 2023 年,规划加氢站接近 100座并建成运行 30 座,形成产值规模近 1000 亿元,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近 10000辆。 

5. 湖北:五类场所按比例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发文要求,今后居住区停车场所、单位内部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所、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道服务区等地,都要按比例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中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 

6. 北京: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家庭指标启动亲属关系核查工作 

6 月 3 日,北京市现就 2021 年积分排序入围的家庭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涉及的亲属关系和婚姻状况启动核查工作。分别从家庭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和婚姻状况核查、京牌小客车向配偶变更登记或离婚析产转移登记资格申请的婚姻状况核查和京牌小客车向子女、父母转移登记资格申请的亲属关系核查三个方面进行核查。 

7. 河北: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近日,河北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到 2025 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比 2020 年提高 10 个百分点以上,单位GDP 能耗下降 15%,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下降 1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到 2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 11%。

8. 海南:明确购买新能源车奖励梯度 

5 月 31 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和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省 2021 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明,购车价格在 10 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 6000 元,购车价格在10 万元(含)~20 万元(含)的每辆奖励 8000 元,购车价格在 20 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 10000 元。

9. 深圳:发布 2022 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6 月 21 日,广东深圳市工信局发布 2022 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其中在新能源领域重点支持氢能、新能源汽车换电、先进储能、太阳能、核能、风能、智能电网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提升的已产业化项目,按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 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 1000万元。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和流动资金构成,其中建设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50%。 

10. 广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近日,广州市相关部门下发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要对新能源汽车牌照(绿牌)进行总量控制。此外,广州将建立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发放制度,新能源汽车厂商在广州市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信息管理机构报送相关材料。信息管理机构对新能源汽车厂商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 发放《凭证》,《凭证》施行一车一证 。 

11. 大连:积极申报国家首批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 

6 月 24 日,中共大连市委召开“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大连计划设立 10 亿元专项资金,积极申报国家首批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先后出台《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等系列政策文件及相关标准,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取得实效、捷报频传,多个氢燃料电池车型实现量产,首艘氢能样船下水,首批 4 座加氢站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多条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运营线路开通,一批氢能产业项目陆续展开,在发展氢能产业方面抢占先机,一个以国产自主技术路线为支撑的相对完整的氢能产业链条正在大连市逐渐形成。 

12. 北京:推动北京市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立 

近日“碳达峰碳中和北京行动高端论坛”在北京规划展览馆举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贤姝出席并表示,自 2020 年 9 月我国对外宣布 2030 碳达峰和2060 碳中和承诺以来,按照国家统筹部署,北京市正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碳达峰评估,并研究制订本市碳中和行动纲要。论坛现场,《北京市“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发布,推动北京市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立,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实施方案从深化理论宣传研习、持续推进新闻宣传、广泛社会动员、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等六个方面提出了重点安排,部署了 19 项具体任务,多部门参与,市区联动,发挥各自平台和资源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