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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电池等领域拟放开外资准入限制
发布时间:2016-12-09 00:00:00

·        来源:京华时报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目录内容,对外商投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从2015年版本的93条限制措施减少到62条,包括公路客运、新能源汽车电池等领域取消准入限制。
  据介绍,《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自1995年颁布以来,已经修订了6次。在2015年大幅度开放的基础上,将包括限制类和禁止类在内的93条限制性措施减少到62条。包括公路旅客运输、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轨道交通设备、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电池、食用油脂、燃料乙醇,以及非常规油气、贵金属、锂矿等领域,放开外资准入限制。
  与之前相比,此次修订将有股比要求的条目以及限制类、禁止类整合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明限制性措施。同时,对大型主题公园建设、经营,燃煤凝汽火电站,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等11条项,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同时,继续鼓励外资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中心主任张建平介绍,目前中国正处在新一轮改革开放时期,政策的调整体现出中国在引进外资方面与时俱进。同时,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拓展也得益于中国相关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过渡、内外资同样管理等,这样的改变更加有利于吸引外资,同时也有利于构建良好竞争环境,推动中国企业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